您当前的位置是:广州审判网首页 -> 广州中院公示公告中心 -> 送达公告 -> 正文

(2024)粤01民辖138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5 09:12:4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辖138号原告朱月飞诉被告广州旗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138
广州旗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朱月飞诉被告广州旗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辖138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1民初214号民事裁定;二、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十五

版权所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技术支持电话:020-326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