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7656号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林和支公司诉被上诉人杨坤和、陈凡、广州市均绍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7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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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林和支公司诉被上诉人杨坤和、陈凡、广州市均绍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7656号民事裁定书。该案民事裁定主文内容为: 本案按上诉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林和支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