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民终31982号陈兆中与刘明华、李文彬、四川忠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
(2023)粤01民终31982号
李文彬、四川忠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陈兆中与刘明华、李文彬、四川忠永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1民终3198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616元,由陈兆中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