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强清18号广州广发珠宝工艺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终结公告
(2024)粤01强清18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1日裁定受理广州广发珠宝工艺有限公司(下称广发珠宝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政霖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发珠宝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负责人为刘文光。
清算组对广发珠宝公司的财产和人员等情况进行核查,但未接管到广发珠宝公司财务账册及其他重要文件,无法对广发珠宝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经清算组核查并刊登清算公告,无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亦未发现广发珠宝公司存在职工债权。经清算组向相关管理部门及单位调查广发珠宝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不动产、知识产权、证券等资产情况,广发珠宝公司名下无任何有价值资产。经清算组核查,广发珠宝公司无经营场所、无人员办公。清算组向广发珠宝公司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清算责任,仍无法对广发珠宝公司进行清算。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8日作出(2024)粤01清清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广州广发珠宝工艺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