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民终28600号上诉人刘红辉与被上诉人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强荣装饰材料经营部、原审被告周青、潘翠容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2023)粤01民终28600号
潘翠容:
刘红辉与广州市白云区同和强荣装饰材料经营部、周青、潘翠容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1民终286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