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3046号上诉人李玉与被上诉人智点汇融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恒昌惠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2024)粤01民终3046号
北京恒昌惠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李玉与智点汇融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恒昌惠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3046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李玉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