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3213号上诉人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杨俊、彭敬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3213号
彭敬辉:
上诉人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杨俊、彭敬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6民初863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1月17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本案裁判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民终32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49元,由建信住房服务(广东)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