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11447号上诉人陈庆昵与被上诉人广州韩晓妃贸易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1447号
广州韩晓妃贸易有限公司:
陈庆昵与被上诉人广州韩晓妃贸易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陈庆昵不服广东省广州互联网法院(2023)粤0192民初140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16时30分-17时30分在第42法庭(新大楼一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