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12395号原审被告佛山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市房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高明区鼎诚房产中介服务部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2395号
佛山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房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高明区鼎诚房产中介服务部、佛山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房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5民初782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年5月27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59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