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申54号申请人李海婷申请广州嘉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24)粤01破申54号
广州嘉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李海婷申请广州嘉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于2024年1月23日作出不予受理的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不服,于2024年1月30日提出上诉,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方式无法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状的请求如下:“1、请求撤销(2024)粤01破申54号民事裁定书;2、请求指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州嘉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