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847号上诉人王萍与被上诉人广州市业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广东广视传媒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847号
广州市业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萍与被上诉人广州市业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广东广视传媒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2024)粤01民终8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102元,由王萍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