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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民辖终768号

作者:立案庭  信息来源:立案庭  发布时间:2017-04-19 09:38:0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粤01民辖终768号
朱应萍:
本院受理上诉人王永与被上诉人郑健崇、原审被告朱应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01民辖终76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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