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二批之一广东省广州女子监狱提请罪犯梁锦红等159人减刑、假释案件已审理终结,现将减刑、假释裁定书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可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