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十六批罪犯陈淑珠(自报)等382人减刑、假释案件裁定书

作者:审监庭  信息来源:审监庭  发布时间:2018-11-21 17:47: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东女子监狱提请罪犯陈淑珠(自报)等382人减刑、假释的第26批减刑、假释案件已审理终结,现将减刑、假释裁定书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可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6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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