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第九批之二减刑、假释案件广东省从化监狱提请罪犯黄文坚等3人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合议庭由审判员陈瑞晖、人民陪审员郭绮群、人民陪审员林丹组成,由审判员陈瑞晖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