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第八批减刑案件裁前公示

作者:少年家事审判庭  信息来源:少年家事审判庭  发布时间:2022-04-27 09:00: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将广东省白云监狱提请2022年第2批罪犯冼海昌减刑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案件。
合议庭由审判员陈海仪、审判员彭国强、审判员李昇毅组成,由审判员陈海仪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箱。
附:广东省白云监狱提请2022年第2批罪犯冼海昌减刑案件裁前公示表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技术支持电话:020-326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