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第十五批之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

作者:审监庭  信息来源:审监庭  发布时间:2021-07-12 17:27:1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第十五批之二减刑、假释案件广东省女子监狱提请罪犯邓苑钧等99人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由审判员许东劲,人民陪审员刘权伟、谢敏广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假释案件,由审判员许东劲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第十五批之二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
 
                             二年七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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