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将广东省白云监狱提请2021年第1批(之二)罪犯许伟瑞1人减刑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案件。
合议庭由审判员杨毅、审判员黄文劲、审判员彭国强组成,由审判员杨毅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信箱。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