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第二十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

作者:审监庭  信息来源:审监庭  发布时间:2020-08-19 09:40:1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第二十批减刑、假释案件广东省花都监狱提请罪犯曾剑明等87人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由审判员兰永军、人民陪审员刘权伟、谢敏广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假释案件,由审判员兰永军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将书面意见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箱。
 
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第二十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
 
月十九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未经书面协议授权禁止下载试用或建立镜像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技术支持电话:020-326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