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第四批减刑、假释裁前公示

作者:审监庭  信息来源:审监庭  发布时间:2020-03-04 11:08:3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第四批减刑、假释案件广东省从化监狱提请罪犯钱建发等249人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由审判员周国庆、人民陪审员刘权伟、人民陪审员周树勤,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假释案件,由审判员周国庆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并将书面意见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见箱。
 
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第四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
 
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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