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第九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

作者:审监庭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7 09:17:4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批罪犯王长坡等195减刑、假释案件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由审判员覃信群、助理审判员林锐君、人民陪审员曹广明组成合议庭审理2153-2345号减刑案件,由审判员覃信群担任审判长。由审判员廖俊莲、助理审判员林锐君、人民陪审员曹光明组成合议庭审理2346号假释案件,本批减刑、假释案件,由审判员廖俊莲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三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批罪犯王长坡等195减刑、假释案件情况表
 
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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