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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第33批减刑假释裁定书公示
【发布时间:2018-02-07 09:33:05】 【稿件来源:审监庭】 【作者:审监庭】 【关闭】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广东省番禺监狱提请罪犯侯国忠等87人减刑、假释的2017年第33批减刑、假释案件已审理终结,现将减刑、假释裁定书向社会予以公示。
如对裁定结果有异议,可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
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3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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