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首页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州中院公示公告中心 >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公开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批减刑、假释裁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4-06-17 20:52:02】 【稿件来源:】 【作者:余立颖】 【关闭】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现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批减刑、假释案件广东省某监狱提请罪犯陈文华等141人减刑、假释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院依法由审判员张一扬、代理审判员王汇文、人民陪审员曹广明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批减刑、假释案件,由审判员张一扬担任审判长。
    公示期限为五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于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发送短信或致电到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放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信箱。
 
    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四批减刑、假释案件裁前公示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打印】 【关闭】


网站管理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粤ICP备05092498号  @copyright2016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10网上报警

技术支持电话:020-3262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