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与内部议标起点金额,可按零星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招标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对比评议方式评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白蚁防治及除“四害”项目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白蚁防治及除“四害”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越秀区仓边路28号)及所属物业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72万元
四、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自然年度。
五、投标人资格:
(一)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投标人须持有害生物防制企业资质证书(甲级)或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A级);
(三)投标人须持有白蚁防治资质证书;
(四)投标人服务人员需持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
(五)投标人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优先考虑;
(六)投标人必须提供自2022年以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其中,具有相关政府机构或大型企业“除四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包含项目名称、签约时间、双方盖章等)、客户评价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介绍及相关需求:
(一)项目内容
该项目的主要内容为全院除“四害”及白蚁防治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启德路院区、仓边路院区及所属物业。
(二)项目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报价要求大写与小写同时报价,当报价大写与小写不同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2、投标报价为唯一报价。
七、投标、评标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18:00。
1、报名服务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报名服务商的有害生物防制企业资质证书(甲级)或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A级)扫描件;
3、报名服务商的白蚁防治资质证书扫描件;
4、报名服务商服务人员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5、报名服务商自2022年以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报名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授权委托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7、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并核实服务商资格符合要求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项目具体需求发送给报名人。
(二)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有害生物防制企业资质证书(甲级)或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等级证书(A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白蚁防治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服务人员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报价(含税)(加盖公章);
6、服务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7、业绩证明材料:2022年以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函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加盖公章)。
(三)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7日9:00-9:2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5年4月7日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并简要介绍本次投标情况,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进行现场述标。
(五)评标
我院零星采购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现场述标情况,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度白蚁防治及除“四害”项目服务商。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1日。如服务商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服务商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人
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20-32620560。
招标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lxcg@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