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仓边路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综合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2 17:58:1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与内部议标起点金额,可按零星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招标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对比评议方式评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仓边路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仓边路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仓边路院区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30000元
四、项目期限:
五、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合法组织;
(二)投标人需具备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项目介绍及相关需求:
(一)项目内容
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仓边路28号,北附楼9层,面积约9539平方米。主要设备包括日立RCU180、RCU120、RCU50冷水主机各1台,广一Y180-4冷却、冷冻水泵各1台,良机80RT冷却塔1座,FP03-12卧式暗装风机盘管若干。
(二)项目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报价要求大写与小写同时报价,当报价大写与小写不同时,以大写报价为准。
2、投标报价为唯一报价。
七、投标、评标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8:00。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零星采购专用邮箱gzzylx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公司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报名服务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报名服务商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扫描件;
3、报名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4、投标授权委托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并核实服务商资格符合要求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项目具体需求发送给报名人。
(二)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从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函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报价(含税)(加盖公章);
6、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加盖公章)。
(三)投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00-14:2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14:30。
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并简要介绍本次投标情况,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进行现场述标。
(五)评标
我院零星采购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现场述标情况,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仓边路院区)中央空调系统维修改造项目服务商。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1日。如服务商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服务商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联系电话:020-32620560。
招标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lxcg@g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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