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车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综合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2-11-09 17:02:2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与内部议标起点金额,可按零星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招标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对比评议方式评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车保险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车保险项目。
二、项目内容: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车保险服务。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8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
(一)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
(二)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车辆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合同履行期限
(一)投保服务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或当合同结算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时投保服务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二)理赔服务期:本项目第1辆投保车辆保单生效开始至最后1辆投保车辆保单生效后1年有效期止。
六、投标、评标
(一)报名
招标公告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6:00。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零星采购专用邮箱gzzylx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等原件的扫描件(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报名供应商有效期内的保险许可证(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的保险机构投标的,须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总公司投标的,须提供《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并核实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后,将项目的具体需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二)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用信封统一密封加盖公章。内容必须包括以下资料:
1、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信息;
3、总报价(含税);
4、服务承诺。
(三)投标
受疫情管控的影响,本次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签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12:00。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下午15:00。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五)评标
       我院货比三家项目采购工作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公务车保险项目的供应商。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1日。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人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20-83211273、13392610639;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lxcg@g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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