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心脏除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综合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2-10-11 10:40:1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与内部议标起点金额,可按零星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招标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对比评议方式评选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心脏除颤设备采购项目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心脏除颤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要内容:
(一)采购两台AED(半自动体外除颤设备),设备无需经常充电,可提供2次设备使用及基础急救知识培训服务。
(二)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并完成安装调试。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3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销售证明;
(三)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投标、评标
(一)报名
招标公告时间:20221011日至20221013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2101318:00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零星采购专用邮箱gzzylx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报名资料如下: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原件的扫描件;
2、生产厂家的代理销售证明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4、投标授权委托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被授权人及相关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并核实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后,将项目的具体需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二)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用信封统一密封加盖公章。内容必须包括以下资料:
1、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生产厂家的代理销售证明;
4、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和服务承诺函原件;
5、设备清单,含报价、参数、型号等;
6、总报价(含税);
7、供货期;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
(三)投标
受疫情管控的影响,本次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签收截止时间:2022101718:00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21018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五)评标
我院货比三家项目采购工作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心脏除颤设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1日。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人
联系人:屈小姐,联系电话:020-32620560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lxcg@g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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