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新院高压配电房设备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综合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1-11-08 11:06:3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与内部议标起点金额,可自行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招标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对比评议方式评选2022年度新院高压配电房设备维保项目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新院高压配电房设备维保项目
二、项目地点:鹤边F1集贤F6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压室(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70330
四、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三)投标人须在广州地区设有常驻的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投标人须为连续五年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项目介绍及相关需求: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为为我院高压配电房提供维保服务,确保我院10千伏电缆及相关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包括高压柜、10KV进线电缆线路(及其附属)、10kV微机综合继保、绝缘工具检测、防潮等全部高压设备(设施)的日常巡视、维护、保养、检测检修(含高压操作工具的定期检验)及高压设备停送电操作、快速抢修、保供电值守、大修技改等相关用电保障服务。
(二)维保期
一年。合同期由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
(三)维保要求
1、维保服务执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596-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1993)、《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准则》(DL/T478-2001)等国家、电监会及南方电网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注:如有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
2、中标人应依据高压配电设备维护保养规范的要求和标准制定《高压设备维护保养年度计划表》,送采购人审核。保养期内,中标人按签核的《高压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的要求、内容和供电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以及双方约定的保养项目、时间进行工作。每次保养工作完毕,双方应在《高压设备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名确认、存档。
3、中标人提供24小时抢修响应服务,高压配电系统发生故障或线路跳闸时,中标人应在接到报修通知60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和维修。如遇突发事件需要对高压配电系统倒闸时,中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刻到达现场操作。抢修人员必须配备相应检测仪器设备和充足的零配件,确保抢修工作能及时开展,最大程度缩短抢修时间,使电网快速恢复正常运行。
4、必要时,中标人应无条件提供安全的配件替代品以保证高压配电系统的正常运行。采购人变压器损坏或需要进行修理的,中标人在12小时内提供同等容量的变压器,免费(含安装、拆卸、运输费用)给采购人使用,期限不超过一个月。高压设备发生故障后导致停电,中标人应免费提供发电机(车)作应急恢复供电使用,每次不超过24小时,超过的则双方另行协商费用。
5、高压柜、变压器等高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每月一次对用电设备进行不停电巡查,并将巡查结果书面报告采购人;按《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范》要求,每年一次对用电设备进行清洁、铜绿清除、保养及预防性试验,预防性试验原则上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进行。中标人必须在预防性试验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维保施工计划、联系供电局办理停电手续、备品备件购买、人员设备投入等),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含夜间、节假日等特殊时间)完成所有试验工作,并按时恢复正常供电。预防性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需报采购人现场确认。
6、如因非正常损坏而导致高压配电设备需要维修及零件更换,中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提出对该项目的维修期限和报价清单。中标人拆除的设备(配件),必须交采购人按规定统一处置,不得擅自处理。
7、中标人工作人员对高压配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时,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获得同意。作业人员应统一服装、佩带工作牌。在高压配电设备维修、保养工作期间,中标人必须操作现场放置醒目的标牌提示或张贴告示通知、标语,服从采购人及物业公司的现场管理。
8、中标人从业人员必须是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发生人员变更,需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
9、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在巡视中发现的用电问题和安全隐患问题,并书面向采购人提供用电建议和处理方案,以保证采购人长期安全、经济用电。协助采购人做好各项触电、电气火灾的安全预防工作。向采购人传递最新的用电政策。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年开展安全用电知识的培训。
10、中标人自行解决工作人员生活、休息及材料堆放用房。
11、中标人必须自行配备巡视车,必要的测量仪器等基本专业设备和维护保养工具。
12、300元以下的配件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13、中标人须提供保供电值守服务。
六、投标、评标
(一)报名
本公告公示时间:2021118日至202111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1111017:30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零星采购专用邮箱gzzylx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等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3、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项目具体信息发送给报名人。
(二)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服务实施方案;
4、投标报价(含税);
5、在广州地区设有常驻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相关资质复印件。
(三)投标、开标
1、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2021111214:3015:00
递交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审判大楼3楼323会议室。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
2、邮寄递交
收件时间:2021111212:00
收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件人:尹先生,13527753023。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1111215:00
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审判大楼3楼323会议室。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并简要介绍本次投标情况。
(五)评标
我院货比三家项目采购工作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2022年度新院高压配电房设备维保项目服务商。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1日。
如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联系电话:83211277。
招标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lxcg@g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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