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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西北区域办案环境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行装处  信息来源:行装处  发布时间:2024-04-15 09:02:1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起点金额,可自行采购。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议标方式评选我院审判业务大楼西北区域办案环境优化项目的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西北区域办案环境优化项目。
二、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为28.92万元。
三、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
四、供应商资格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五、服务内容:对目标地块(面积约为1227)环境进行优化。
六、投标、评标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44171700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等原件的扫描件;经营范围证明文件。
2、应具备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并核实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项目的具体需求发送给报名人。
(二)报价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五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服务实施方案;
4、投标总报价(含税);
5、业绩证明材料:自202111日至今的相关服务项目业绩列表,并提供相关项目的服务合同或服务(履约)评价复印件等;
(三)投标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4418930-100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审判大楼3323会议室。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44181000
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审判大楼3323会议室。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过程,并简要介绍公司情况及服务方案。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我院审判业务大楼西北区域办案环境优化项目的中标人。
六、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8580585383211227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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