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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仓边路院区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行装处  信息来源:行装处  发布时间:2023-12-13 10:23:5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起点金额,可自行采购。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议标方式评选我院仓边路院区消防系统改造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仓边路院区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二、采购限价:最高限价为33万元。
三、服务期:35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有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
3.具备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证书。
4.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服务内容: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仓边路院区消防系统进行维修或更换,恢复其全部使用功能,质保期为一年。
六、投标、评标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12151800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等原件的扫描件;经营范围证明文件。
2、应具备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并核实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项目的具体需求发送给报名人。
(二)报价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五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服务实施方案;
4、投标总报价(含税);
5、业绩证明材料:自202111日至今的相关服务项目业绩列表,并提供相关项目的服务合同或服务(履约)评价复印件等;
(三)投标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312181430-150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审判大楼八楼805会议室。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312181500
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审判大楼八楼805会议室。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过程,并简要介绍其公司和本次投标情况。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我院仓边路院区消防系统改造项目中标人。
六、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85805786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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