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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八楼西侧807审判执行多功能指挥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重招)

作者:行装处  信息来源:行装处  发布时间:2022-12-02 17:44:2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起点金额,可自行采购。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议标方式评选八楼西侧807审判执行多功能指挥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八楼西侧807审判执行多功能指挥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3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照明设备销售或照明设备安装等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采购照明设备1批,包括嵌入式调节射灯、灯膜模组、铝基板等,以达到多功能指挥室使用标准,切实满足审判执行使用需求。
五、投标、评标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18:00。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等原件的扫描件;
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照明设备销售或照明设备安装等相关内容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的截图。
3、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并核实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项目具体需求发送给报名人。
(二)报价文件
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五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服务实施方案;
4、投标报价(含税);
5、业绩证明材料: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的相关服务项目业绩列表,并提供相关项目的服务合同或服务(履约)评价复印件等;
6、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照明设备销售或照明设备安装等相关内容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gsxt.gov.cn/)的截图。
(三)投标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2年12月7日14:30-15:0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北门。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 12月7日15:00。
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审判大楼三楼323会议室。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八楼西侧807审判执行多功能指挥室照明设备采购项目中标人。
六、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叶倩媚、杨眉,联系电话:83211211、83211217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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