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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明确2019年度公务车保险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资格和报名截止时间的公告

作者:行装处  信息来源:行装处  发布时间:2018-11-07 16:25:1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8年11月6日,我院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了《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务车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根据采购需要,现就部分内容明确如下:
1.现就供应商资格:“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及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明确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及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报名截止时间:由2018年11917:30延至2018年111017:3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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