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我院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了《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公务车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根据采购需要,现就部分内容明确如下:
1.现就供应商资格:“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及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明确为:“本项目只接受保险分公司及以上的保险机构投标,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保险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2.报名截止时间:由2018年11月9日17:30延至2018年11月10日17:3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