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可自行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我院现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服务项目名称:广州互联网法院宣传片拍摄项目。
二、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服务商资格
1.须在中国国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服务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概况:影片总时长控制在3分钟。拍摄内容主要为展示广州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及广州互联网法院形象。
2.时间要求:因拍摄时间紧迫,须于2018年9月20日前完成制作。
3.投标人须有自己的制作团队及影视相关硬件设备。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广州互联网法院宣传片拍摄项目服务需求和评分标准发送给报名人。
六、投标、评标
(一)报名
本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9月14日至2018年9月16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16日17:30。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招标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项目联系人。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3.投标授权委托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4.投标被授权人及相关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要求提交一式六份(一正五副)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一览表:
总报价
(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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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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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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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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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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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需提供为本项目草拟的文案、分镜脚本初稿,并提供拍摄器械投入、拍摄人员投入清单,以及其它证明材料,以备评分考核;
6.提供相关类型的影视作品作为实力考查凭证,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7.服务承诺;
8.服务期。
(三)投标、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9月18日09:00至09:3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9月18日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过程,并简要介绍其公司和本次投标情况。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资料,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广州互联网法院宣传片拍摄项目服务商。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如服务商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工、叶工,联系电话:36650699、36650698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