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可自行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将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议标方式评选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7.6万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证书,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项目内容及相关需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该设计需按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建设需求,完成项目申报到招标实施相关方案设计及协助报备,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项目立项申报方案,按照互联网法院建设需求,编制项目立项方案及预算;
2.项目建设方案,按市工信委批复要求进行详细设计,并向工信委报备;
3.按项目建设方案要求,编制项目招标需求。
(二)咨询设计人员要求
1.咨询设计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2.咨询设计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省人社厅(人事厅)颁发的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3.拟投入本项目的咨询设计负责人及其他咨询设计人员必须是投标人公司正式任职的人员,提供近1年的社保证明和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近三年未受政府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
六、工作完成时限
1.项目立项申报方案,按照互联网法院建设需求,编制项目立项方案及预算,应在中标后1个月内完成;
2.项目建设方案,按市工信委批复要求进行详细设计,并向工信委报备;
3.按项目建设方案要求,编制项目招标需求,2、3项工作应在中标后3个月内完成。
七、投标、评标
(一)报名
本公告公示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12日17:30。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等原件的扫描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4.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证书、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甲级资质证书扫描件。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后,将项目具体需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二)报价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五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服务实施方案;
4.投标一览表:
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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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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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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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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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项目立项申报方案及预算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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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项目建设方案和招标需求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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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5年以来相关项目业绩;
6.投标人获得荣誉、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甲级资质证书、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甲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资料。
(三)投标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年8月14日09:00至09:3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8月14日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过程,并简要介绍其公司和本次投标情况。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期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设计服务商。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如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投标人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八、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工、叶工,联系电话: 36650699、36650698。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