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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弱电及智能化系统接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行装处  信息来源:行装处  发布时间:2018-08-08 08:55:3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可自行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将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议标方式评选迁建审判业务大楼弱电及智能化系统接收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弱电及智能化系统接收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
三、采购数量1
四、投标人资格
(1)服务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需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乙级(含)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通信信息类)。
五、项目背景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接收市重点办负责建设的弱电及智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重点办项目),需对拟接收的重点办工程项目进行审查。故需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进行工程接收审查,确保重点办的工程项目资料完善、施工质量合格、各子系统功能齐备,总体建设目标完成。
六、项目内容需求
工作内容是协助迁建审判业务大楼弱电及智能工程接收小组对拟接收的重点办工程项目进行审查,主要包括智能工程、智能设备、综合布线、法庭及其它公共场所电子类设备的工程资料核查、设备参数核对、登记、设备符合性核查、施工质量核查、系统可用性和功能性核查和接收。
    七、服务期
    35天。
八、投标、评标
(一)报名
本公告公示时间:201888日至201881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81017:30
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等原件的扫描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4.通信信息类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扫描件。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后,将项目具体需求和工程清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二)报价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五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
3.服务实施方案;
4.投标一览表:

总报价
大写:
小写:
工 期
    

5.2015年以来相关项目业绩;
6.投标人获得荣誉、通信信息类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资料。
(三)投标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881409:0009:3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18814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过程,并简要介绍其公司和本次投标情况。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我院迁建审判业务大楼弱电及智能化系统接收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商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如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投标人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工、叶工,联系电话: 36650699、36650698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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