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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信息化运维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行装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5 18:12: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可自行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将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议标方式评选2018年信息化运维项目监理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信息化运维项目监理服务。

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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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按市工信委的批复要求,对2018年信息化运维项目的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及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提供1名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常驻现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提供监督和管理工作;

2、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信息化运维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3、对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数字化扫描加工服务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对扫描质量及数量进行监督确认;

4、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推动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报名

本公告公示时间:2018525日至2018529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52917:3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所报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3、授权委托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被授权人及相关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后,将2018年信息化运维项目具体信息及监理服务招标需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二)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正五副,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机构资质资料:

1)近三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情况;

2)其余证书。

4、业绩证明材料:自201611日至今已完成或在建的相关的项目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项目总报价(含税)。

6、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实施时间、人员配备情况(提供证书及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

(三)投标、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5319:009:3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18531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过程,并简要介绍其公司和本次投标情况。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我院2018年信息化运维项目监理服务单位。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如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碧云、张宗明,联系电话:3665069336650699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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