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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干警临时配餐区维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行装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2 14:39:0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可自行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将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采购人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部议标方式评选我院新审判大楼干警临时配餐区维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干警临时配餐区维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1.49万元。

三、采购数量:1

四、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公司所在地在广州或在广州地区有分公司。

3.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能力,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且具有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

4. 投标人近三年未受政府监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处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 工程项目背景、概况等信息,由采购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2. 招标代理采购项目需求

确定一家中标单位,负责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干警临时配餐区维修工程项目的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送审工作,以及施工、监理及其他咨询服务(如果有)等标段的招标代理和分散类项目采购工作,具体标段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针对本项目代理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收集整理工程项目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送审资料,协助采购人报送预算评审;

2)根据预算评审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采购人意见,选定工程监理单位(小额摇珠或公开招标等方式);

3)向招标监管部门呈送规定的招标申请文件,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招标备案工作;

4)编制招标工作方案,编写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或资审公告;

5)配合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配合招标控制价备案、招标文件备案等;

6)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他法定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包括在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创建招标申请,填写项目信息及上传电子资料;

7)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资料、图纸、答疑文件等)的发售;

8)负责澄清有关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问题;

9)组织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如需要);

10)按照规定抽取评标专家;

11)组织开标、评标工作、草拟评标报告,

12)发放中标通知书,

13)办理投标保证金退款手续

14)处理投标人的质疑、投诉;

15)协助采购人处理签订合同中可能出现的商务事宜,完成采购人招标期间交办的相关事宜。

16)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

3. 招标代理服务期: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至完成所有项目并移交档案资料之日止。

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并具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岗证,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截止投标时间前半年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应能反映为投标单位缴纳)。

5. 招标代理费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承担组织实施我院新审判大楼干警临时配餐区维修工程项目的财政投资预算评审送审、以及施工、监理及其他咨询服务等标段的招标代理和分散类项目采购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费、资格预审、评标专家费(包括差旅费、劳务费、餐费、公证费等)、需重新招标或开评标所发生的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和资料的制作费用、税费以及其他相应由其承担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六、评审标准

序号

项目

分值分配

具体要求内容

1

企业综合实力

10

在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注册得5分。(提供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网站http://gzg2b.gzfinance.gov.cn/截图)

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得5分。(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

企业信誉

10

2015年以来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情况:连续三年获得6分;每年2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具有招标投标协会或政府采购协会会员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入围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榜单,排名次序对比,排名前20名的得2分,低于前20名次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以官方网站排名截图为准)

3

企业开评标

场地

10

开评标会议室情况,在广州市区内具有3间或以上开评标会议室得10分,具有2间得5分,具有1间得2分。(提供实景图片、场地自有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4

团队力量

15

技术负责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和招标师4人或以上的得15分,具有3人或以下的得10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5

招标代理

实施方案

25

实施方案针对性强,内容齐全,控制措施可行性强,得15-25分;

实施方案针对性一般,内容基本齐全,控制措施较可行的,得6-14分;

实施方案无针对性,内容不齐全,无具体控制措施的,得 0-5分。

6

类似业绩

20

201511至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完成过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绩,具有中标金额在1000万元(或以上)的项目业绩得20分;具有中标金额在500-100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业绩每个得10分;具有中标金额在300-500万元(不含)的项目业绩每个得5分;具有中标金额在3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业绩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20分。(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

价格评分

10

取最低报价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基准价÷投标人报价)×10,满分10分。

总分

 100

 

 

七、投标、评标

(一)报名

本公告公示时间:20184122018417

报名截止时间:201841717:30

符合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3. 授权委托函、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扫描件;

5. 被授权人及相关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后,将工程项目具体信息及此次招标代理服务招标需求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二)投标文件

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报价文件(一式六份,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机构资质资料:

1)在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注册截图(http://gzg2b.gzfinance.gov.cn/);

2)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年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情况;

4)其余证书。

4. 业绩证明材料:201511至今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的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 项目总报价(含税)。

6. 针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情况(提供证书及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以及招标代理机构开评标场地情况(提供实景图片、场地自有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三)投标、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41914:3015:0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1841915:00

开标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过程,并简要介绍其公司和本次投标情况。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我院新审判大楼干警临时配餐区维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如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叶倩媚、刘碧云,联系电话:3665069836650693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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