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可自行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将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
招标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通过内部议标方式评选培训服务部低压配电房改造工程项目承包人,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培训服务部低压配电房改造工程。
二、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3.36万元。
三、项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芙蓉度假村芙滨路100号。
四、项目概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保障中心培训服务部低压配电房改造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芙蓉度假村芙滨路100号,项目主要内容对综合保障中心培训服务部的低压配电房进行改造,低压配电房面积约42㎡,需增设功能电柜13个(计量柜、出线柜等)及对墙身地面部分进行翻新装修;低压配电房位于山腰位置,可能存在的材料运输及机械设备使用不便问题,各投标人需自行考虑解决。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上述资质适用于建市【2014】159号)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项目需求
1、项目现状:综合保障中心培训服务部的低压配电房使用年限已久,设备老化严重,很多电气开关已不能正常工作,根据维保单位的建议,需尽快进行改造,以确保培训服务部的用电安全。
2、 项目具体内容:更换13个电柜设备,包括计量柜、出线柜、GGD受电柜等,具体设备清单及设备参数参照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投标人必须参照要求规范完成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过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3、施工工期:35天。
4、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规定,施工质量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5、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投标人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如: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造价员1名、主办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等。
6、项目报价要求:
(1)项目报价包括因本项目建设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定制加工、建造材料、人工、运输、安装调试、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协调费、编制图纸、税金等因本项目建设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按照招标公告中的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报价总价包干。
(2)投标人除按有关规定报价外,主要材料设备应选用招标人所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表中的品牌或同等或优于档次的其它品牌。报价书中应注明投标人所选用的材料设备的产地、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单价等。如非招标人原因确需更换,由招标人确定,且价格不予调整。
(3)项目地点比较偏远,且位于半山坡上,建筑、施工等材料不能以车辆运输方式直达工程地点,需以人力等方式搬运,投标人需考虑采取适当措施,统筹规划,招标人不会另行支付费用。
(4)为保证项目质量,若低于采购预算金额的85%时须说明充分且可行的理由,不作说明或说明理由不充分可当作报价无效处理。说明必须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清单中每个项目子项及措施项目的单价分析(漏项视为理由不充分);②主要用工方式和各工种人工日工资分析;③主要材料选购方式及其主要材料的价格分析;④主要机械成本分析及其他分析。分析均必须量化且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须涉及参与上述分析的每一个支撑数据,如有遗漏视为理由不充分)。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报价供应商负责的在建或近一年内完工的相类似工程项目中的相应各工种工人工资结算表(须有工人签名以及业主或监理单位的确认,提供原件备查,否则无效);②主要材料报价清单(须由供货商盖章,提供原件备查,否则无效);③拟投入本工程的工程机械台班租赁合同、自有机械提供相应的设备登记证并分析机械台班使用费用等。如单价分析涉及综合定额消耗量的变动,须作进一步的分析说明并提供佐证材料。
7、实施计划
报价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
(2)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劳动力计划等;
(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8、签订合同后,招标人根据工程需要,确需进行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外项目变更的,中标人无条件服从,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执行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关定额及相关文件,工程材料、人工价格按广州市当期工程材料指导价,无指导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9、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70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若违反以上规定,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10、质量保修期
(1)质量保修期从合同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如下:
① 外墙面防渗漏工程为 5年;
② 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
③ 装饰装修工程为 2年;
(3)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中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的3天内派人保修。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保修的,中标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所需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或由中标人偿还招标人已支付的维修费。
七、投标、评标
(一)报名
本公告公示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
3. 投标授权委托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4. 投标被授权人及相关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5. 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后,将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二)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需求提交投标文件(一式六份,用信封统一密封并加盖公章),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余资质证书。
4. 配置人员材料:
(1)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担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的身份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拟派施工管理架构人员设置。
5. 项目总报价(含税)。
6. 实施计划方案(包含设备调试方案及保修服务方案)
7. 业绩证明材料:自
(三)投标、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招标人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过程,并简要介绍其公司和本次投标情况。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业绩、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我院综合保障中心培训服务部低压配电房改造工程承包单位。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如投标人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叶倩媚、刘碧云,联系电话:36650698、36650693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