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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场直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行装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7 14:36:5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此项目未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可自行采购,但为了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我院现向社会全面公开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参加投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服务项目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场直播”服务项目。

二、服务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元。

三、服务场次:12场次。

四、服务商资格

1.服务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项目播放的平台活跃用户达到5000万人以上。

4.承办过政法机关直播项目。

五、服务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人收到报名信息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现场直播”招标项目服务需求发送给报名人。

    六、投标、评标

(一)报名

本公告公示时间:2018118日至201812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812217:30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发送以下资料至我院采购专用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并电话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

1.报名供应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等原件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投标文件

请投标人按我院要求提交一式六份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

1.投标人公司营业执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函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总报价(含税)。

4.实施方案。

5.服务承诺。

6.服务期。

(三)投标、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12409:0009:30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四)开标

开标时间:201812409:30

开标地点:广州市仓边路28号办公大楼二层会议室。

采购人组织现场开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过程,并简要介绍其公司和本次投标情况。

(五)评标

由我院评标小组根据各投标人的资料,对各投标人的资质、报价、服务等方面综合评比,集体讨论选定我院“强制执行现场直播”服务商。

(六)结果公示

采购人在“广州审判网”上发布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如服务商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须在公示期结束前书面方式实名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人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宗明、刘碧云,联系电话:3665069936650693

采购工作电子邮箱:gzzyzbcg@gz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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