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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邦家案”资金清退的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4 09:00:4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被告单位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被告人蒋洪伟等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各涉案地法院对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立案执行后,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资金归集、信息核实等重点工作。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和信息核实登记情况对已归集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首次资金清退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时间
本次资金清退自2021315日开始,2021331日截止。
二、清退对象
资金清退对象为涉案经各涉案地司法机关判决认定、且已参加本次信息核实登记的“邦家案”受损集资参与人。
三、清退金额
本次资金清退根据全国总受损金额和现已归集到位的资金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每名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通过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受损金额指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受损金额,具体依各涉案地司法审计报告核定并经法院判决认定。
四、清退方式
本次资金清退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广州中院委托中国平安银行协助完成。
五、特别提示
本次资金清退按照“应发尽发”的原则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清退后将根据涉案资产继续归集的情况开展后续资金清退工作。
本次资金清退对象、金额等,由广州市依各涉案地司法审计报告确定。集资参与人对资金清退任何异议,请径向原立案机关主张处理。
未在登记时限内参加本次信息核实登记的,将不纳入本次清退范围,我市将依法预留相应清退份额,后续请相关人员向原立案机关提交资料,由当地审核后移交我市“邦家案”工作组组织二次清退。
特此公告。
 
 
 
广州“邦家案”处置工作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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