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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穗硕
【发布时间:2013-11-28 11:14:28】 【稿件来源:组织处】 【作者:】 【关闭】

 

蔡穗硕同志,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文化,现任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第三支部书记。
蔡穗硕同志在2008年期间被中共广州市南沙区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2010年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06年至2011年期间,多次被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和获得嘉奖。
其事迹如下:
一、在“三打”工作中的突出表现
在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部署的“三打两建”工作中,蔡穗硕同志带领刑庭干警放弃节假日,昼夜加班。他患有高血压病,一年四季药不离身,但为使“三打”工作不在审判环节贻误战机,他仍身体力行、忘我地工作着。在他的带动下,刑庭有的同志轻伤不下火线;有的干警家务、孩子均顾不上照顾,始终全身心地投入到“三打”审判工作第一线,从而把“三打”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成效显著。 
在法院,蔡穗硕同志以连续作战、办大要案而著称。自“三打”开展以来,蔡穗硕同志紧紧围绕上级党委和法院的决策部署,以加大打击力度,加快办案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打建衔接力度为主线,始终坚持高效率工作,有力配合了各项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针对“三打”案件陆续诉至法院,案件数量逐步上升的实际,今年“5·1”和“10·1” 长假,蔡穗硕同志自觉放弃休假,冒着酷暑和蚊叮虫咬在办公室(密不透风的平房)赶制法律文书,晚上就在办公室内简易的折叠床上过夜,利用节假日时间快速审结了中共广州市委常委丁红都等领导包案的被告人吴绍六等六人寻衅滋事等多件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三打”案件,使南沙区在“三打”阶段性考核和年终考核中,刑事案件结案率均为100%。
二、始终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
案件质量是刑事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依法依规是案件办理的基本要求。坚持依法办案,确保把每一宗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始终是蔡穗硕同志在工作中坚持不懈的原则。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这是蔡穗硕同志执法的准则和誓言。他常以“如果每百件案件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因此,要保证不使一个应受惩罚的罪犯逍遥法外,也不能是一个无罪的公民受到法律的追究”的警言来鞭策自己。多年来,他不但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不但自己做到,也要求手下做到。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每审理一起案件,不管大小、难易,总是深入调查,反复核实证据,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定罪量刑准确,判决公正,保证案件质量。如在审理被告人陈军等5人抢劫案的过程中,检察机关以被告人犯抢劫罪进行起诉,但该案认定抢劫的证据明显不足, 蔡穗硕同志利用夜深人静的时间反复认真阅卷,就怕遗漏任何蛛丝马迹,经过长时间的不断推敲并与检察机关多次沟通,最终以非法拘禁罪对五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前提下依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使被告人及其家属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三、努力当好排头兵,做好各项工作。蔡穗硕同志在审判工作中以当好排头兵为抓手开展工作,想方设法使全庭各项排头兵指标达标。刑庭全年共新收刑事案件398件528人,与去年相比增幅达180%。面对如此大的案件增幅,蔡穗硕同志积极挖掘刑庭法官的办案潜力,想方设法提高庭里同志的工作积极性,以身作则主动多办案,办重大疑难案件,先后审结公安部交办的周某华骗取贷款案和郑绍园等八人重大盗窃汽车案,两案的审结报告均超过60页A4纸,个人审结案件105件。在其带动下,刑庭全体积极投身到清案工作中,努力适应排头兵指标的规则,通过不懈努力,涉及刑事审判指标的达标基本达标。
继续有序地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不断扩大量刑规范化的适用罪名,邀请区人大代表旁听量刑规范化案件审理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该项工作进行专题汇报。结合量刑规范化工作将保护被害人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做好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和刑事和解工作,解决多名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赔偿款到位问题,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能动司法,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在依法从快从严惩处犯罪分子的同时,蔡穗硕同志注重做好维稳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带领全庭同志正确适用非监禁刑,做好缓刑人员的回访考察工作,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将人大代表工作与社区矫正相结合,发挥人大代表的优势,全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社区矫正中的作用,与年丰村党支部进行对该村缓刑、两劳两释人员的共建工作,联合镇相关部门深入该村进行回访考察,对上述人员的动态进行适时掌控,杜绝其重新犯罪。
结合审理“三打”案件发现的问题,将案件剖析和司法建议作为服务“两建”的结合点和切入点。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每审结一宗“三打”案件,都进行认真剖析,对案件中隐藏的体制机制、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围绕如何促进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意见,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建言献策。自“三打”以来,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8条,其中本人撰写7条,收到整改回复4件,起到良好社会效果。
做好调研工作,除部门完成年度重点调研课题,蔡穗硕同志个人完成论文1篇,案例分析4篇,报送各类信息35篇,其中两篇案例分析被广州市中院予以刊登。认真做好网格化法制宣传和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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