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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破146号广州市瑝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5-01-07 10:35:5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破146号广州市瑝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2024)粤01146-2
2024423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瑝玛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515日指定杨巍〔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玛公司管理人经管理人调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申请宣告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17日裁定宣告破产并终结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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