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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破251号海纳(广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4-12-18 19:59:5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破251号海纳(广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公告
(2024)粤01破251-2号
20247月31日,本院根据吴志刚的申请,裁定受理海纳(广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海纳(广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裁定的无争议债权金额为人民币74,802.07元,经管理人调查,目前海纳(广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海纳(广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资不抵债,并且无财产可供分配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18日裁定宣告海纳(广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并终结海纳(广州)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十二 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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