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201号侨康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终结公告
(2024)粤01破201-3号
2024年6月20日,本院裁定受理侨康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现侨康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执行。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侨康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侨康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16日裁定终结侨康生物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