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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茶美饮品有限公司终结公告

作者:广州破产法庭  信息来源:广州破产法庭  发布时间:2024-12-11 19:24:4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3)粤01破195号
本院于2023年6月19日裁定受理陈应明申请广州茶美饮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茶美饮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管理人已执行《广州茶美饮品有限公司财产分配方案》,将广州茶美饮品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对各债权人进行了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11日裁定终结广州茶美饮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十二月 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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