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106号广州隽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2024)粤01破106-3号
广州隽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过清产核资,经本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33427116.66元,管理人没有接管到广州隽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破产财产,隽德公司现无财产可供分配。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12月17日裁定终结广州隽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十二 月 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