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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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4)粤01破129号
2024年4月29日,本院裁定受理东莞市莞城明德百货商行、冯伟权申请广州市万悦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破产清算,本案债权共计3,136,904.19元,管理人接管到广州市万悦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2,959.01元,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广州市万悦城置业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 2024年9月29日裁定宣告广州市万悦城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九 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