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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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4)粤01破108-2号
2024年3月25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松木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破产清算,广州松木电子有限公司对已到期债务无法进行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广州松木电子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9月20日裁定宣告广州松木电子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松木电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九 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