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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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24)粤01破189-3号
本院裁定受理的广州中力体育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破产清算,现查明广州中力体育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现广州中力体育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管理人申请终结广州中力体育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9月26日裁定终结广州中力体育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九 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