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强清50号
2024年7月3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1清申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永裕长企业有限公司申请广州南联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12日作出(2024)粤01强清50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指定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州南联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清算组,负责人为芮媛媛。
现清算工作已结束,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30日作出(2024)粤01强清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广州南联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2024年9月30日